湖北省荣军医院纪委关于信访举报 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优化医院政治生态环境,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湖北省荣军医院纪委受理举报范围及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1.对医院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医院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不服处分处理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3.反映医院党员干部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规定,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行为;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4.反映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行为。
不予受理的范围: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
二、举报方式
1.邮箱举报:rjyyjck@163.com。
2.来信举报:武汉市洪山区卓豹路208号湖北省荣军医院纪委,邮编430070。
3.来访举报:来访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荣军医院纪检监察科,当面反映问题。
4.电话举报:027-87206833。
三、举报须知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査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举报违规违纪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力求内容详尽,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尽量明确。
3.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或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举报,不予受理。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职工群众积极监督,如实反映,湖北省荣军医院纪委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对问题线索快速处置,限期办结,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湖北省荣军医院纪检监察科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