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 | “三驾马车”齐发力 高质量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落地落实

文章来源: 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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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保障法》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亲切关怀,对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推进强军兴军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入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将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带来哪些红利?湖北如何推动其落地落实?

8月25日上午10点,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昌斌做客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特别策划——“政在说 • 民生无小事”系列访谈栏目,就网友们关注的热门问题作出了详尽解读。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安然。“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立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后的一项重要工作。《退役军人保障法》从制定之初就受到广大网友特别是退役军人的强烈关注。2020年11月11日,这部法律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今天,我们邀请到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昌斌做客节目,和网友们聊一聊相关情况。杨厅长,欢迎您!

杨昌斌各位网友,退役军人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是我国退役军人工作史上的一件大事,广大网友非常关注。请您简要介绍一下《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的意义。

杨昌斌制定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填补了我国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空白,是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制定出台保障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保障法对退役军人工作法律制度作出框架性安排,搭好“四梁八柱”,必将不断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制定出台保障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保障法着眼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在内容上与军改相关制度要求保持衔接,同时为后续相关法律政策修订出台预留接口,为对接强军兴军实践、落实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各项任务提供支撑。

第三,制定出台保障法是加强依法行政、破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面临不少矛盾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治建设相对滞后。制定出台保障法就是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解决重大矛盾,确保工作统筹谋划有力、履行职责有序、解决问题有据,切实提高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主持人:《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律。那么,这部法律对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有哪些方针原则规定呢?

杨昌斌《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条规定:“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两个服务”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提出来了。坚持“两个服务”,一方面要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要求,解决好现役军人后顾之忧,从而激励有志青年从军报国、献身国防,促进广大官兵安心服役、建功军营;另一方面要把退役军人作为宝贵的人力资源安置好、使用好、作用发挥好,激励他们为巩固基层政权、乡村振兴、应急应战等做贡献。

“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在以往的军转安置、抚恤优待、军休服务、褒扬纪念、双拥等各项工作原则基础上提炼出来的,增强包容性,体现时代特色,能够普遍适用各领域。

以人为本,是退役军人工作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体现,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把退役军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满腔热情为退役军人服务,真心实意为他们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

分类保障,就是依据退役军人对国防和军队建设贡献的大小,在安置、就业、优抚等方面采取不同的保障措施,这是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精准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退役军人军龄长短不一,从事岗位不同,服役的地域艰苦程度不同,按照服役贡献越大、退役安置和服务保障越好的导向,针对不同类型退役军人实施分类保障。

服务优先,就是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要真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困难,充分考虑广大退役军人的所需所盼,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在公共服务领域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让广大退役军人不断增强幸福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维护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依法管理,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退役军人工作依法行政的具体途径。把政策法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法治建设,构建以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干,涵盖安置就业、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教育管理等各领域的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体系,按照法规政策回应退役军人诉求,促进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主持人:《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一部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法律,涵盖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内容十分丰富,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杨昌斌《退役军人保障法》是适应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需要的基础性、系统性和综合性法律,共有10章85条。分别是总则、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保障法从国家立法层面明确退役军人工作保障主体、保障内容、保障机制。

一是回答了退役军人工作谁来保障的重大问题。明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和工作体制,规定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和相关部门职责,明确经费保障机制,为加快完善功能齐备、高效运转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体制提供依据。

二是回答了退役军人工作保障什么的重大问题。从宏观层面对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激励等服务保障内容进行整体设计和原则规范,为制定下位法规政策提供依据。

三是回答了退役军人工作怎样保障的重大问题。自2018年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以来,全国各级相继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服务中心(站),重构重塑责任主体、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和经费保障措施等,逐步形成政府机构主导、服务体系支撑、社会力量参与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新格局。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就是将成熟定型、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固化上升为法律规范,为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主持人:《退役军人保障法》在总结归纳已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形势发展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创新。目前很多退役军人朋友比较关心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方面的政策,请您介绍下这方面的创新举措?

杨昌斌教育培训是退役军人提升职业能力素质的直接途径,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发挥着“造血”功能。

一是国家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共举的培训体系,帮助退役军人完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二是开展退役前培训工作。针对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可以根据部队特点和条件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促进服役期间与退役后的教育培训有效衔接,帮助退役军人提升就业竞争力。

三是实行教育资助政策。明确退役军人在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在入学、复学等方面享受相关教育优惠政策。

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定国家依托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等机构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应扶持政策。

国家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一是加大就业支持力度。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退役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等等。

二是拓宽就业渠道。规定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可选择复职复工;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这些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各地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等等。

三是加强创业帮扶。规定相关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贴息等融资优惠政策;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等。

主持人: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既要完善相关政策,也要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来负责实施。很多网友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还不是很了解,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吗?

杨昌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有个形象的表述就是“三驾马车”。退役军人事务部孙绍骋部长在2019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提出了“三驾马车”。一是政府机构,主要指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二是服务体系,包括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转隶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休所、军供站等事业单位。三是社会力量,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服务机构等。只有“三驾马车”共同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才能取得良好成效。

就我省“三驾马车”的建设情况而言,在政府机构层面,我们在2018年11月同步完成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主要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教育培训、扶持就业创业、优待抚恤、拥军优属、烈士褒扬纪念、权益维护、困难帮扶等服务保障工作。

在服务体系层面,完成252家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事业单位转隶(7家优抚医院、66家光荣院、73家县级以上烈士陵园、9家军供站、97家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8726个,到位专兼职工作人员3.6万余人,落实保障经费4.2亿元、工作场地110余万平方米,基本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

在社会力量层面,成立省退役军人关爱协会和9个市(州)协会,有的市(州)县(市、区)也成立了协会,依托省慈善总会平台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122支。初步构建了行政部门、服务体系、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同向发力的退役军人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主持人:我们常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实施已经半年了,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我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情况吗?

杨昌斌《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结合湖北实际,以“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为载体,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法律政策落实。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学法用法能力。举办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培训班,邀请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领导进行专题授课。厅党组成员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到各地宣讲保障法,省厅每月举办“退役军人政策大讲堂”讲座,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分业务、分层次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法律政策素养和执行落实能力。同时,我们通过网站、微信、微博和主流媒体开展保障法宣传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和退役军人学法、知法、守法。

二是加强探索研究,积极稳妥推进落实。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难点问题,调动系统内外资源力量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政策研究,持续开展“大调研”活动,为下一步细化相关原则性规定提供依据。落实保障法关于退役军人优待政策的相关要求,制定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共144条,除沿用全国普遍优待政策外,增加28条优待项目。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会同相关部门抓好《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落实,联合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出台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高职扩招单招、税收优惠和金融服务等政策文件。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会同省司法厅制定《湖北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法律服务实施方案》,依托市、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救助等工作。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实质效。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省委对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平安建设评价体系,作为双拥模范城(县)评选表彰重要内容。今年又将退役军人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纳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内容,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责任上肩,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主持人:下一步,我省在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哪些打算?

杨昌斌政策制度体系是退役军人工作三大体系之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并形成体系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下一步,我们主要是做三项工作:

一是抓配套。国家正在制定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对保障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我们将密切跟进国家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修订进程,积极向省人大汇报,适时启动我省相关地方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并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抓紧做好政策细化配套工作,进一步推进保障法落地生效。

二是抓清理。根据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进度及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求,对我省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该修改的抓紧修改,该废止的及时废止。

三是抓落实。对国家和省级已经出台的法规政策,扎实做好宣传解读,加强法规政策的执行落实,更好惠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退役军人保障法》是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具有标志性、开创性的改革成果。发挥好这部法的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契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力量。

 

主持人:非常感谢杨厅长做客我们的节目!相信通过一系列精细化、规范化的保障措施,将让我们广大退役军人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红利,增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让这份“尊崇”落地落实。

 

网友提问

 
 

网友:《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一部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法律,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杨昌斌:《退役军人保障法》是适应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需要的基础性、系统性和综合性法律,共有10章85条。分别是总则、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网友:目前很多退役军人朋友比较关心教育培训方面的政策,这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杨昌斌:教育培训是退役军人提升职业能力素质的直接途径,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发挥着“造血”功能。

一是国家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共举的培训体系,帮助退役军人完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二是开展退役前培训工作。针对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可以根据部队特点和条件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促进服役期间与退役后的教育培训有效衔接,帮助退役军人提升就业竞争力。

三是实行教育资助政策。明确退役军人在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在入学、复学等方面享受相关教育优惠政策。

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定国家依托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等机构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应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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